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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依法带娃”,代表建议建一批高质量家长指导服务机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5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数:286
核心提示: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但长期被认为是传统意义上家事的家庭教育,如今上升到国事,还需要一个转变过程。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但长期被认为是传统意义上“家事”的家庭教育,如今上升到“国事”,还需要一个转变过程。

  “‘依法带娃’应成为每个家长应有的基本认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教育厅副总督学杨善竑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家庭教育自此具备了法律的强制性,需要每一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社会公众强化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

  杨善竑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伊始,抓好落实落细,尚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更好地形成合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准备提交《关于加快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效的建议》。

  “要多渠道多力量共同推动家庭教育法治化,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杨善竑呼吁,乡镇街道设立一批社区家长学校或者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机构,可结合自身工作,加大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设家庭教育活动基地,提供家庭教育服务和实践体验等。

  “家庭教育还需要学校的配合。”杨善竑建议,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还可以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或相关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或家委会,向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开展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等。

  杨善竑还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个相关的人都深入了解各自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并守法。

  此外,她还呼吁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保障家庭教育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有力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各项内容能够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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