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死亡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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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09-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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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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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 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 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 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 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由精通各类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组建,具 有运作各类复杂诉讼及非诉项目的综合实力,在上海市律师业综合实 力评比中位居百强之列,是一家有着十多年经验积累且稳健发展、理 性开拓的规模化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大明网站:www.51dmlaw.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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